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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的安装设计应考虑安装在街道的十字路口区域。在保证醒目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的位置的同时,还应考虑便于维护和日常排水。比如人行道的沿路。雨水排泄口旁边,人行道树侧。一些地面消防栓在安装和后来路面高度发生变化后,被土覆盖、堵塞,无法排水,导致新疆消防设备腔内水质变化,丝杠等腐蚀,影响管网水质和消防栓的使用寿命。
《高规》7.2.2规定:《户外消防栓的设置数量应根据用水量计算确定。实践证明,在设计户外消防栓时,应考虑泵结合器的数量,一个户外消防栓应对一个泵结合器。有些设计师考虑了泵结合器,根据户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得到的室外消防栓数量与泵结合器要求的室外消防栓数量相加,来不计户外消火栓数量,设置过多,不符合实际,不合理。
7.3.6条规定:新疆户外消防栓的数量应根据7.2.2条规定的户外消防栓的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为10L/s~15L/s。为了方便消防车辆使用,消防栓应沿消防车道均匀布置,如能布置在靠近高层民用建筑的路边,可避免消防车碾压水带造成水带爆裂的弊端。为了方便消防车直接从消防栓取水,消防栓与路边的距离不得超过2米。
消防栓周围应留有消防队员的操作场所,所以离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m。同时,为了使用方便,规定消防栓距被保护的建筑物不应超过40m。地下消防栓的安装设计。地下消防栓无计可施,安装在地下井室内。因此,消防栓出水日高度和出水口平面位置是取水方便的关键。考虑到消防部门的取水距地面的高度应控制在30厘米左右。考虑到维护和使用方便,出水日平面位置应靠近井口。
如果消火栓很深,消火栓连接立管太长,立管应在井内固定,以确保使用中的安全。对于高层建筑附近室外消防栓的设计,应考虑消防栓与高层建筑的泵接头之间的距离,以便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新疆消防施工部门可以在短距离内取水和泵接头。